五寨一中2017年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草案)
依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7〕1243号)和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忻州市教育局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忻人社职函〔2017〕4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职称评聘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职称评聘工作,鼓励和引导教师规范、有序、自主、专业发展,为学生健康发展,为学校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保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贯彻国家、省市县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内涵发展,人才强教”发展策略,依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要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构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团结协作,积极向上教师发展团队,满足和引导社会对优质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需求,为学生健康发展、学校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保障,促进学校办学品质的不断提高。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师成长规律,促进教师全面发展;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3.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三、工作程序及推荐小组
(一)工作程序
1、组建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小组。
2、组织本校教师学习职评相关文件。
3、组织拟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个人申报(须写出个人书面申报材料)。
4、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初步审核。
5、根据本年度我校可使用中、高级职数,完成中、高级职务的等额推荐。
6、推荐人选公示。
7、无异议,由小组核查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并报送县教育局。
(二)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小组
组 长:樊振荣
副组长:韩俊杰
成 员:徐新明 肖国平 郭 毅 智竟成 张美云 侯贵莲 岳俊德 史应权
(说明:当年参评人员不能进入评审小组。)
适用对象:本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
四、基本条件
1、完全符合2017年度省市职评文件规定的有关硬性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严重触犯国家法律和违反党政纪律,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者;
(2)近两年考核中有不合格者;
(3)在学校各类安全事故中负有较大责任或有其他严重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
(4)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的;
(5)近三年内曾有过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调配的;
(6)近三年内,有拒绝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情况的;
(7)前三年获得职称推荐但没有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
(8)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9)其它有悖于教师形象,造成严重后果者。
3、符合职评条件的参评教师,按照积分排队。学校根据教师职评方案考核结果,推荐名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上报教育局。
五、记分办法:
(1)2011年12月31日(申报中级职称的201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职称任职资格,从学校聘任、兑现岗位工资起,每任职一年加1分。
(2)任现职以来,在教学一线工作,完成教学任务,每工作一年加1分;教辅后勤人员每年加0.5分;只签到退不上课的,每年加0.3分。2015年6月底之前在五寨县光明中学任教的记入工作时间。本学期因教学班减少而不在教学岗位的,仍记入工作时间。私自外出打工或一年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该段不记入工作时间。
(3)近五年来,在本校(含五寨光明中学)任班主任(含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加1分。兼任多项职务,不重复加分。
(4)教龄每年加1分(脱产进修时间要减除)。
(5)近五年来,被评为先进(指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名师,劳模,五一奖章,三八红旗手等)的,校级加1分,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一年内获得一项以上表彰的,以最高级别的一次记分。
(6)近五年教育教学论文、课题、指导学生获得的各类竞赛(教育教学论文、课题、各类竞赛是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8、0.5、0.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1、0.8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2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省级以上论文须是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或学术正式期刊发表的论文。
(7)按以上六项条件排序出现并列时,并列者再按出生年月日排序。
六、本方案适用于五寨一中2017年度教师高、中级职称评聘。
对本方案有意见或建议的,今天(即2017年11月28日)下午18:00之前以书面材料报评聘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