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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寨县第一中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流程

2026年07月27日 11:08:23 访问量:68次

五寨县第一中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流程,根据《忻州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暂行办法》(忻教发〔2025〕21号),各中小学校在校服选用采购中要遵循如下流程:

一、学校集体决策

学校应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由学校党组织集体决策,在与家长委员会或家长代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套数、件数、价格区间、供货企业服务年限等),并制定详细的选用采购实施方案。

二、征集家长意见

学校将校服选用实施方案向家长征求意见,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征求意见结果要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布。

三、组建选用组织

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有意向购买校服学生的班级每班家长代表不得少于1人,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学校管理人员代表可作为召集人,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议决策需形成会议纪要。

四、确定选用模式

选用组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校的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原则上有以下三种:一是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二是选用组织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货企业;三是选用组织按照流程自主评定确定符合要求的企业。校服选用模式确定后,要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布。

五、按模式采购选用

不论采用何种校服选用模式,均不得对潜在校服供货企业的企业资格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例如要求供货企业必须为本地企业,或要求企业在当地设置工厂、纳税等。

(一)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模式

1.选用组织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注意事项、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学校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2.选用组织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

3.选用组织选派代表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工作。

4.招标结果报选用组织确认。以上4个环节要程序规范,材料齐全,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二)选用组织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货企业模式

 

1.选用组织公开征集校服款式。

2.企业准备样衣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展示。

3.选用组织选取合适比例的学生(低龄段学生可由家长协同)、教师和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的总人数应当按在校学生总人数的30%确定(2000人以上学校的代表总人数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的总人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

4.选用组织召集评定组进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得票最高者确定为选定校服款式(实际投票人员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人员总数的80%,选定校服款式得票数应当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校服款式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校服款式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选定校服款式)。

5.服装生产企业根据相关校服质量标准、选定款式生产和销售校服。

6.家长在市场上自行购买。

以上1-4个环节要程序规范,材料齐全,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三)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企业模式

1.选用组织制定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

2.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从中筛选出2-3家企业。

3.选用组织通知筛选出的2-3家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评比。

4.选用组织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以上4个环节要程序规范,材料齐全,并向家长和社会公布。

六、公示选用结果

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成交商(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签订服务合同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由学校与成交商(校服供货企业)签订采购服务合同,采购服务合同应当及时向县教育体育局报备,并向家长和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采购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八、验收

学校要建立并执行校服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校服发放前,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验收,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如实填写校服验收管理台账。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2套(件)留样封存,作为必要时送检的样本。质量检测报告及时向家长、社会公布。

九、付款

校服验收质量合格后方可向成交商(校服供货企业)按合同约定付款。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校服费用由学校代收后转交供货企业,学校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需及时公开校服费用收支情况。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校服费用。

十、评估备案

每次采购结束后,选用组织应进行满意度调查,开展评估和总结,对不足的地方加以分析,以备下一次改进。

校服采购主要过程性的资料,按要求及时到县教育体育局装备办备案。

编辑:西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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